有關申請人
目前保健食品舊系統(tǒng)已停止網(wǎng)上領取意見,審評意見通知書一律采取EMS方式郵寄,我中心不接受現(xiàn)場領取。對于本清單所列產(chǎn)品,我中心已按申請人在申報時填寫的聯(lián)系人、聯(lián)系方式和地址,將其審評意見通知書寄出。寄出后10日內未收到審評意見通知書的,請及時與我中心聯(lián)系。如聯(lián)系人、聯(lián)系方式和地址發(fā)生變更,請盡快到受理服務大廳辦理變更手續(xù)。已郵寄保健食品審評意見通知書清單如下:
產(chǎn)品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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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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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S單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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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新維康牌骨膠原氨糖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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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美亞斯磷脂技術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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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13245245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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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在新的“保健食品注冊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”中申報的產(chǎn)品請在該系統(tǒng)(地址:http:// bjzc.zybh.org.cn)中查詢產(chǎn)品審評進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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